婚后更换房产证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更名
直接添加配偶姓名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房产证仅一人名字),双方可凭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增名手续,无需额外申请或公证。
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共有房屋协议(如无则省略)
注意事项
若房产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后方可办理;
部分城市(如上海)办理费用为80元(含5元印花税),无需缴税。
二、离婚后房产更名
协议离婚更名
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购房合同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诉讼离婚更名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后,凭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原购房合同等材料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房改房特殊要求: 若为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 税费问题
材料真实性:提交材料时需与原件核对,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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