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关于自由的名言包括: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乃是一种精神上的安宁,这种安宁来自人人都感到安全;为了使人们享有这种自由,政府必须使任何公民不必惧怕任何别的公民。
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有权势的人倾向于侵犯无权势的人,这是人类生活的一大特点。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解放一个习惯于被奴役的民族比奴役一个习惯于自由的民族更难。
法律在一般的情况下才永远是公正的,而在实际运用时又几乎永远是不公正的。
变坏的绝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长的人已经腐化之后,他们才会败坏下去。
世界上的一切都不是黑白分明的。在一个机制良好的国度里,恶劣的行径始终含有某种公共美德的成分,在一个腐败的共和国里所看到的美德,往往包含着某些腐败的成分。
这些名言反映了孟德斯鸠对自由的深刻理解,强调了自由与法律、道德和社会秩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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