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后更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申请
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变更地籍调查
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
宗地部分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权属审核
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注销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
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审核与批准
提交的材料需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领取新证件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建议在办理土地名字更改时,提前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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