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的要求需根据年龄、原因及办理流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
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共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已满18周岁
需由本人单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变更前后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孤儿需提供收养证;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法律文书;
离婚相关变更需提供离婚证或协议;
16岁以上未就业者需单位开具证明,在校生需学校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审核流程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上级公安机关复审,通常需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果通知
审核通过后,新姓名将体现在户籍页“曾用名”栏,原证件需同步变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限制
姓名中不得包含生僻字、外国文字、数字或符号(如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改名需符合公序良俗,如避免与烈士、罪犯等身份重名。
变更次数
我国法律未明确限制变更次数,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
权益保护
若因他人恶意阻挠改名,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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