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包括:
淡泊名利:
党员教师应把教育事业放在首位,不为个人名利所诱惑,保持无私奉献的精神。
言传身教:
教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影响深远,党员教师应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引导学生。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党员教师要信念坚定、思想强、本领高、作风硬,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培养人才。
爱国守法: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敬畏之心:
敬畏教育规律、敬畏知识、敬畏党和人民的重托,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勇于创新:
勇于探索、奋力进取,创新教学教法,使教育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甘于奉献:
享受教育事业本身带来的无限乐趣,甘于付出、不计回报,为党的事业、集体利益而奋斗。
担当精神:
肯吃苦、勇担当、有作为,在思想上、工作上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这些职业精神不仅体现了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是他们肩负起培养下一代重任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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