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道法自然”的原文及译文如下: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种浑然而成的东西,在天地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它寂寂无声而又广阔无形,独立长存而永不衰竭,周而复始地循环运行而永不停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究竟叫它什么名字才好,只好叫它为"道",我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回归本原。
所以道是伟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人也是伟大的。天地间有这四大,而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在这四大之中人是效法于地的,地是效法于天的,天是效法于道的,而道则纯任自然。
老子的这段话旨在阐述“道”的体用、运动状态和规律,以及“道”与天、地、人的关系,旨在教人效法自然,顺应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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