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17岁更换名字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变更姓名的资格与材料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申请变更姓名,需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
申请书: 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用名、新名及变更理由)。 身份证明
证明材料:如重名证明(需学校或社区居委会开具)、单位同意证明(如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签字)。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审核与审批
公安机关将核实材料真实性,未满18周岁的需父母签字确认。
18周岁以上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证件更名
完成审批后,公安机关将重新制作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新证件上会标注“曾用名”栏位,保留原姓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未满18周岁需在18周岁前完成变更。
超过18周岁需提供充分理由(如重名、名字谐音等)。
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户口迁移,需同时办理迁移手续。
学校相关证件(如学籍档案)需同步更新,可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协助办理。
费用与后续事项
更名费用通常为工本费(约19元),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准。
更名后需办理银行账户、社保、驾驶证等信息的变更。
四、补充说明
生僻字处理: 若原名字含生僻字,可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允许替换为常用字。 年龄计算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