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名字的称呼方式与现代有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使用场合、礼仪规范以及称谓体系等方面:
一、基本称呼规则
直称姓名 - 自称:
如《论语》中“由也”是孔子的名;
- 介绍或作传:如《史记》中“张衡 字平子”;
- 特定场合:尊者对卑者、君主对臣民等。
称字、号、斋名、谥号 - 字:
成年后(男子20岁、女子15岁)取字,用于平辈或尊者之间表示尊重,如“孔融文举”中的“文举”是字;
- 号:自取,如陶渊明号“五柳先生”;
- 斋名:宗教人士所用,如佛教僧侣的法号;
- 谥号:去世后由后人根据品德评定,如“文天祥 字文山”中的“文山”是谥号。
二、礼仪规范
避讳制度 - 下对上、卑对尊不可直呼姓名,尤其是君主或长辈,否则视为“大不敬”;
- 先秦时期名与字连称时先字后名(如“孔父嘉”),汉朝后改为先名后字。
平辈交往
- 通常以字或称谓(如“兄台”“兄弟”)相称,直呼姓名仅限极亲密关系。
三、特殊称谓类型
亲属称谓
- 丈夫称妻子为“良人”(李白诗句“郎骑竹马来”);
- 儿子称父亲为“父”或“家父”,女儿称母亲为“母”或“家母”。
职业与身份称谓
- 文人雅士以“先生”称呼,既表尊敬又含“老师”之意;
- 官员以官职称呼,如“左丞相”“东厂太监”。
四、名字与号的区别
| 维度 | 名 | 字 | 号 | 谥号 |
|------------|------------------|------------------|------------------|------------------|
| 取得时间 | 出生后由父母取 | 成年(男20岁/女15岁) | 自取 | 去世后由后人评定 |
| 作用 | 基础身份标识| 便于社交与尊称| 表达志趣或情感| 评价一生品德|
五、历史演变
先秦时期: 名与字连称时先字后名(如“孔父嘉”); 汉朝以后
近现代:简化为直称姓名或称“先生”。
通过以上规则与规范,古代社会形成了严谨的称谓体系,既体现身份差异,又蕴含伦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