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名字的标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其规范性和可读性。以下是综合整理的规范要求及设置建议:
一、书写规范
汉字书写规范
采用 全大写形式,例如“长安街”写作“ChangAnJie”;
数字使用 汉字数字(如“第五大道”写作“WǔXīngDàDào”),而非阿拉伯数字;
汉字数字需使用 全大写,且不使用拼音或英文翻译。
中英结合规范
对于具有国际通用性的街道名称(如“中央大街”),建议采用 中英结合形式,写作“Central Avenue”;
若街道名称完全为汉语且无国际通用译名,则仅需使用汉语拼音(如“东中市”写作“DONG ZHONG SHI”)。
二、设置规范
标志类型
采用 立柱式、悬臂式或附着式(如钉挂、粘贴)设置,确保与道路平行;
标志需包含街道名称、方向指示及编号等信息。
设置位置
路名标志应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后邻近区域,与道路平行;
主要岔路口、路段起止点等关键位置需设置。
设置方向与高度
标志方向应与道路方向一致,确保远观清晰;
高度需保证在正常行驶距离内可见,避免被遮挡。
三、其他注意事项
避免混淆
同一路段应保持命名方式一致,避免混用拼音与英文;
复杂名称建议拆分为单个汉字或词组,便于识别。
特殊场景处理
公寓、大厦等需标注楼号、单元号及房间号;
新街名建议结合地理特征与群众意见确定,避免使用生僻词汇。
四、法律依据
我国《地名管理条例》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议,要求路牌书写需 统一罗马化,优先采用汉语拼音形式。若存在中译名,需与拼音名并用。
通过以上规范,可有效提升街道名称的辨识度与导向性,保障城市交通系统的规范性与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