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护照姓名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加注或换发,并遵循以下步骤:
一、办理护照加注(适用于信息变更但护照未过期)
材料准备
新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
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
其他可能材料:曾用名证明(如适用)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完成现场拍照(部分情况下可自带符合要求的照片)
缴纳护照工本费(约20元)
等待审批,通常需7-14个工作日
二、办理护照换发(适用于护照过期或信息变更且需新护照)
材料准备
新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旧护照原件
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
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
单位证明(如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完成现场拍照(部分情况下可自带符合要求的照片)
缴纳护照工本费(约120元)
等待审批,通常需15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若户口本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需先更正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
加注外文姓名需提供对应的外文材料
办理时效
加注办理时间较短(7-14个工作日)
换发办理时间较长(需1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
若护照丢失或损毁,需在加注或换发时一并申请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