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名字不一致时,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更正:
一、确认不一致情况
核对证件 :对比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材料,确认姓名差异的具体情况(如笔误、重名、收养关系等)。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变更姓名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二、准备证明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身份及姓名变更证明材料。
补充材料:
单位证明、居住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证明、学校证明(针对在校学生)等。
三、提交申请
填写表格:
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籍信息更正申请表》,详细说明不一致原因及改名理由。
提交材料:
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户籍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核实身份信息。
四、审核与更正
审核流程:
户籍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或调查核实。
更名方式
添加曾用名:
在户口本“曾用名”栏填写身份证上的正确姓名;
更换身份证:若身份证信息错误,需同时办理身份证变更手续。
五、领取新证件
户口本更新: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户口本,确保信息与身份证一致;
身份证补领:
携带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更换。
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18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申请,18周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信息一致性:
若身份证编码与户口本不一致,需先解决编码问题;
多次变更:
若需多次变更,需逐级审批(首次1次、后续每次需县局领导审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