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英文名称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表达方式,需根据使用场景区分:
The Netherlands
这是荷兰的官方正式名称,相当于中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应“中国”。该名称在联合国、国际赛事(如奥运会、世界杯)等正式场合被广泛使用。
Holland
这是荷兰两个主要省份(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的统称,但严格来说不代表整个国家。日常交流和旅游场景中常被使用,但需注意地理范围限制。
补充说明
荷兰人自己更倾向使用“Nederland”(尼德兰)这一名称,该词源自中世纪地理概念,意为“低地之国”,与“Netherlands”有历史渊源。
英语中“Dutch”既可指荷兰人(国籍),也可指荷兰语,需结合语境区分。
建议:
国际正式文件、学术写作使用 The Netherlands;
日常交流、旅游推荐使用 Holland;
荷兰人或专业领域使用 Ned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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