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移登记时改名字需根据房产性质和产权人身份选择合适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直接添加姓名(适用于婚姻关系)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房产交易大厅的“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完成过户手续后,新名字将直接添加至房产证上。
二、赠与方式改名
适用情形
非婚姻关系间赠与(如子女、父母、亲戚朋友)。
所需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公证书。
受赠人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流程
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
交纳契税(直系亲属间免征)及个人所得税。
提交材料至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三、继承方式改名
适用情形
房产所有人去世后,继承人持继承权证明办理。
所需材料
继承权证明、原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至房管局,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需)。
完成过户登记,新名字将记载于房产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税费计算
非住宅类房产:契税按面积和购房性质收取(首套90㎡以下1%,90㎡以上1%-2%)。
住宅类房产:满五年且面积≤144㎡免征契税,否则按差额的5.5%收取。
赠与或继承:契税按3%收取,但直系亲属间免征。
办理地点
需前往当地房产交易大厅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特殊情况
农村宅基地需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提交集体组织证明。
户口迁移后改名需先完成户口迁入手续。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