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产变更名字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贷款结清:
必须将房产抵押解除,即还清全部贷款并取得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
产权人同意:
若非原产权人办理,需经其他产权人(如配偶)书面同意。
二、变更流程
(一)解除抵押
联系银行:
向贷款银行提交结清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贷款合同、结清证明等);
银行审批:
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贷款变更协议》;
解除抵押:
持《贷款变更协议》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二)办理更名
准备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已婚者)、房产证及房屋登记申请书;
提交申请:
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
税费缴纳:
根据房产性质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如加配偶名字免征契税);
产权变更登记:
完成登记后,领取新房产证(一般20个工作日)。
三、特殊情况说明
组合贷款:若为公积金+商业贷款,需额外支付200元手续费;
加名对象:配偶加名手续最简,其他亲属需根据当地政策办理;
时间成本:全程需15-3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流程为准。
四、注意事项
合同变更:
需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如涉及共有人变更);
费用咨询:
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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