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动产证上添加名字需根据房产共有类型选择不同办理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共有类型与产权份额说明
共同共有 添加名字后,房产证上所有人按份均享房产份额,每人持有一份独立产权证。
按份共有
明确约定各共有人对房产的份额比例,例如一方占60%、另一方占40%。
二、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一)有房无贷情况
材料准备
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房产证及复印件。
若涉及贷款,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或抵押注销证明。
办理步骤
携带材料至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变更登记申请,缴纳契税、登记费等税费。
完成现场核验后,领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二)有房有贷情况
解除抵押
需先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结清贷款并取得抵押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
按有房无贷流程提交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登记申请书等。
(三)婚前加名(非婚关系)
赠与或买卖
赠与: 需签订赠与公证书,明确赠与份额后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
所需材料
赠与公证书(或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
三、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限制
已办理他项权证的房产需先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税费承担
有房无贷免征契税、个税,有贷需缴纳契税及印花税。
办理时效
一般需30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其他办理渠道
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如浙江等地可通过政务网在线提交申请、签订文书并获取电子证书。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