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字证明需要由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出具,用于证明新姓名与原姓名为同一人。以下是具体写作规范及所需材料:
一、证明模板
格式:
```
证明
兹证明
姓名:[原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汉族/其他]
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原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户籍地址]
现户籍登记姓名变更为[新姓名],经[村委会/公安机关]认定两者为同一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派出所/村委会名称]
日期:[填写日期]
```
注意事项:
1. 所有信息需与户口簿、身份证保持一致;
2. 理由栏需填写具体变更原因(如重名、笔误、收养等)。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变更申请表。
补充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必备);
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非婚生育需额外说明);
单位或学校同意变更的证明(如重名需提供重名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证窗口提交;
审核通过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调查;
领取新证件
完成缴费后,领取更新后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未满十八周岁需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
十八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以上内容综合了户籍管理规范及实际操作流程,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