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的命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以地名为主
公交站名应优先使用地名,如小区名称、道路名称等较为稳定的命名实体。例如,在北京,公交站点名称通常采用街名+路名或路名+街名的方式命名,如“南七路保工街站”或“南七路兴顺街站”。
避免使用企事业单位或商业机构名称
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公交站台应避免使用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作为公交站名。如果需要使用,应以括注方式标在原有站名之后。
尊重历史和文化
在命名公交站时,应尊重当地的历史和文化,优先使用具有标志性建筑、历史地名的站点名称。例如,可以优先使用附近的地标、街道名称或重要建筑物命名,以便乘客快速识别和定位站点。
简洁明了
站名应准确、简练、唯一,便于乘客记忆和识别。避免使用过于宽泛或模糊的名称,如直接以地区、街镇、地标、新村等名称作为站点名称。
规范有序
同站或不足半个站距的相邻站位,应使用同一站名,不能出现“同站不同名”或“近站不同名”的情况。站名的命名要规范有序,方便乘客查询和使用公交服务。
企业冠名
有些企业为了增加影响力,可能会出资给公交公司,要求以企业名称命名公交站点。这种情况下,企业名称通常会标注在原有站名之后。
综上所述,公交站的命名应主要以地名为主,避免使用企事业单位或商业机构名称,同时要尊重历史和文化,简洁明了,规范有序。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出资购买的方式获得站名的冠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