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小常识包括以下几点:
行走安全
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不得跨越、倚靠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玩手机,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骑行安全
骑自行车时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并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时不得带人、不得追逐竞驶、不得单手骑行、不得双手脱把骑行、不得逆向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
骑行中要改变骑行方向,应回头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
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要走人行横道;遇十字路口需要拐弯时,尽量走直角,不要在十字路口中间拐弯。
骑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要避开车辆盲区,被车辆驾驶员看见才安全。
乘车安全
乘坐正规客运车辆,拒乘“超员车”、“黑车”。
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
文明乘车,不要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以免发生危险。
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乘坐火车时,应当远离车门及车厢连接处;如火车突然脱轨,在脱轨前的几秒钟内,乘客可选择比较安全的姿势自我防护。
乘坐地铁时,如遇火灾,一定不要慌张,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用手绢或衣服捂住口鼻。
驾驶安全
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定期保养车辆,检查车况。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边骑车边嬉戏打闹。
驾驶时不要一直使用远光灯;提前打亮转向灯;左转时注意后方来车。
停车时要在车后放置三角危险警告牌,驾驶员和乘客应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其他安全提示
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
学生步行时,应由成人陪同。
驾驶时,遇到刹车失灵,应根据路况和车速控制好方向,在换低速挡的同时,结合使用手刹应对。
车辆在公路上抛锚时,驾驶员应立即在车后放置三角危险警告牌,同时驾驶员和乘客应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遇到车辆落水要保持冷静,汽车入水时,应尽量从车后座逃生。
这些交通安全小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