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加名字,需根据抵押状态和当地政策分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解除抵押后加名
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 首需偿还完抵押贷款,取得抵押权人(如银行)的解除抵押同意,方可办理产权变更。
重新办理抵押(如需继续贷款)
解除抵押后,需重新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办理抵押手续。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解除抵押证明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缴纳税费后完成变更登记。
二、抵押权人同意加名
获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需向银行提交加名申请、贷款同意书、抵押物评估报告等材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
准备并提交材料
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如适用)、原抵押合同、房产证明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缴纳费用与审核
支付110元工本费(公积金贷款需额外100元),房产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新名字将添加至房产证。
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和费用可能因城市或区县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时间周期
风险提示:擅自加名可能影响抵押权实现,建议优先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
若需进一步了解细节,可联系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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