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修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提出申请
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说明改名的理由。
准备材料
填写《居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该表格可在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的户籍管理部门获取。
提交户口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申请理由的证明材料。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或分局、市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告知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审核通过后,申请将在指定媒体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天。
领取新证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前往公安机关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更新其他相关证件,如驾驶证、社保卡等,以确保信息统一性。
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改名需经监护人同意,14周岁以上需征得学校同意。
成年人改名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如原名字存在谐音问题、使用不便、违背公序良俗等。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顾问,了解改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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