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件名称的命名规则,需根据案件性质、当事人及司法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标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格式与要素
当事人标识 - 姓名:
直接使用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 称谓:在姓名后添加"涉嫌"或"被控"等法律术语,如"张三涉嫌盗窃案"。
案件性质与类型 - 明确标注犯罪类型(如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
- 对于共同犯罪,需体现参与者角色(如主犯、从犯)。
时间与地点
- 时间: 精确到年、月、日,如"2025年1月18日盗窃案"。 - 地点
示例:
"张三涉嫌2025年1月18日北京朝阳区盗窃案"
二、不同场景的命名规范
起诉书与法律文书
严格采用"被告人姓名+指控罪名+案件名称"格式,如"李四涉嫌诈骗案"。
- 需注意名称应简洁明了,便于法律程序中的识别与检索。
案件研究或非正式命名
- 存在"诗意命名"现象,如"万科云间传奇",但此类名称不具法律效力,仅用于文学化表达。
- 建议优先采用规范格式,确保法律文书的严谨性。
三、注意事项
避免模糊表述
- 不可仅使用"案件"等笼统词汇,需明确标注"刑事"属性。
- 共同犯罪需区分主从犯,名称中可体现角色定位(如"主犯张三、从犯李四盗窃案")。
遵循法律文书要求
- 涉案人员身份信息需与身份证号等官方文件保持一致。
- 日期格式需与立案时间完全一致,避免因表述差异影响证据效力。
四、补充说明
案件名称的规范性对司法程序至关重要,建议由专业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以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