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措辞是指公文文体中使用的特定语言,它要求准确、简练、规范,并体现出正式、严肃和客观的特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文措辞:
开头部分
敬启者/敬启者:表示对收信人的尊敬。
谨呈/谨呈:表示正式地呈送给收信人。
申明/申明:表明发文单位或个人的身份和意图。
正文部分
依据/依据:表示依据法规、规章等进行行文。
考虑到/考虑到:陈述相关因素或事实。
提请/提请:表示正式要求或建议。
结束部分
特此/特此:用于声明特定行为、事实或感谢收信人。
敬祝/敬祝:表示对收信人的祝福或祝福。
称谓语
与对方有关的事物常用“你”,如“你省”、“你部”。
平行文则宜用敬辞“贵”,如“贵部”、“贵局”、“贵市”、“贵会”、“贵社”、“贵公司”、“贵单位”等。
与自己有关的事物常用“我”、“本”,如“我省”、“我部”、“我局”、“本公司”、“本会”等。
间接称呼有关的人或单位常用“该”,如“该同志”、“该人”、“该地区”、“该单位”等。
起首语
对下级机关或人民团体来文有所批复时,起首常用“关于《xx的报告》收悉”、“关于……的电文已悉”等。
《通知》常用“为了……”开头。
承启语
在公文的缘由表述完毕后,常用“为此,特作如下通知”、“特此命令你们”等领起下文。
结尾语
是各类公文正式结尾时表收束、强调、祈请等的用语,可用“以上各项,望各地遵照执行”、“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是否有当,请予批复”、“当否,请批示”、“请予审批”、“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等。
过渡用语
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
经办用语
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
拟办用语
拟办:责成、交办、试办、办理、执行。
这些措辞有助于确保公文的正式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便于收信人准确理解发文单位的意图和请求。在使用公文措辞时,应注意其准确性和适当性,以体现发文单位的严肃态度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