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的结束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在撰写公函时,结尾部分应礼貌地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如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合作、提供情况或批准等。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惯用结语收束。
此外,公函的结尾敬语通常较为正式和平和,避免使用过于阿谀逢迎的语言,同时要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
综上所述,公函的结束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以体现正式、礼貌和专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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