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八大罪顺口溜是:“烧杀奸抢,伤贩爆投”。具体指的是以下八种罪行:
故意杀人罪:
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
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的程度。
强奸罪:
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放火罪:
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贩卖毒品罪:
指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
指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罪:
指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介质中造成高压的化学反应或状态变化的行为。
这些罪行涵盖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都是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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