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接再励”应为“ 再接再厉”。这个成语的正确写法是“再接再厉”,而非“再接再励”。其中,“厉”通“砺”,意为磨快,引申为奋勉、努力。这个成语出自唐代韩愈和孟郊的《斗鸡联句》:“一喷一醒然,再接再厉乃。”。它用来比喻继续努力,再加一把劲。
尽管“再接再励”在口语中偶尔被使用,但它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成语形式。在书面表达中,应使用“再接再厉”以保持准确和一致性。
因此,在撰写文章或正式场合时,应注意使用正确的成语形式,避免使用“再接再励”这种错误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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