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课文的中心是 回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被捕时、被害后的情形,并表达作者的怀念之情。文章通过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真实而朴素地记录了李大钊同志在被敌人迫害的整个过程,以及他在面对敌人时的坚贞不屈和英勇斗争的精神。同时,文章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深深敬仰和深切怀念。
具体来说,文章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回忆:
开头部分提到1927年4月28日是李大钊的被害日,结尾部分则强调母亲嘱咐作者要记住这一天,首尾呼应,突出了敌人的凶残和革命者的英勇。
被捕前:
描写了李大钊在局势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仍然坚持革命工作,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
被捕时:
详细叙述了李大钊被捕的经过,敌人的残暴与李大钊的临危不惧。
被审时:
描述了李大钊在法庭上的表现,他安定沉着地与敌人斗争。
被害后:
描写了李大钊被害后全家的无比沉痛。
通过这些内容,文章不仅展示了李大钊同志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和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同时也激发了读者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并引导学生领悟课文前后照应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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