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与损伤报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主要用于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伤残鉴定:适用于民事案件,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鉴定机构
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鉴定时机
伤情鉴定: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具体时间根据不同损伤类型来确定,普通案件一般为伤后3-6个月。
等级划分
损伤程度分级: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
致残程度分级: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依据的技术标准
伤情鉴定: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
伤残鉴定: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损伤(疾病)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
总结:
伤情鉴定主要用于刑事和行政案件中,确定责任;伤残鉴定用于民事案件中,确定赔偿责任。
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进行,伤残鉴定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伤情鉴定在伤后即可进行,伤残鉴定需待伤情稳定后进行。
损伤程度和致残程度的分级标准不同,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致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
建议在需要做伤残鉴定时,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并确保在规定的鉴定时机内进行,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