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走访调查意见的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被政审人的政治背景、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填写政审走访调查意见时的建议:
基本信息
被政审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考生号、通信地址及邮编、本人手机及家庭电话等基本信息。
主要经历
被政审人的起止时间、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职业、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
奖惩情况
被政审人是否受过奖励或惩罚,包括奖惩时间、奖惩名称、奖惩批准单位、奖惩原因等。
出国(境)情况
被政审人是否有出国(境)经历,包括起止时间、所到国家或地区、事由、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
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被政审人的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情况,包括称谓、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被政审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兄弟姐妹是否有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包括移居国家(地区)、现居住城市、移居证件号码、移居类别、移居时间等。
政治思想素质
描述被政审人在政治立场、思想态度、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强调其是否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以及是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个人品德
描述被政审人的为人正直、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具有优秀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工作表现
描述被政审人在过去的工作中,是否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是否得到上级领导和同事的好评等方面的情况。
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情况,明确被政审人是否符合政审要求,并给出相应的结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果被政审人或其家庭成员存在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参加反动活动等情况,应当如实填写并说明。
在填写政审走访调查意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真实性:所有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
客观性:评价应当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完整性:所有需要填写的内容应当填写完整,不得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最后,建议在填写政审走访调查意见前,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和说明,确保填写的内容符合要求,并且能够全面反映被政审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