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后户口名字的变更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
审核材料
户籍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文件(如重名证明、公证书等)。
办理变更
审批通过后,户籍部门会更新户口簿上的姓名,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新户口本。
证件更新
依据新户口本上的姓名,到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更换手续,其他证件(如社保、银行账户等)需同步变更。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 补充材料 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成年人需提供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超16岁需公证); 特殊情况(如重名、笔误)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证明。 三、注意事项 若条件允许,建议在16岁前完成身份证更换,避免成年后因名字变更影响就业、社保等。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或产生法律责任。 改名后需及时通知银行、社保、公积金等机构办理账户名称变更。 四、办理时效 户籍部门审批改名时间建议
材料真实性
信息同步更新:
身份证办理:与户口本同步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户口本上的名字可依法修改为新的姓名。若需进一步确认办理进度,可联系户籍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