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未成年人改名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变更条件
未满18周岁:
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特殊情形:
包括姓名谐音违背公序良俗、易造成误解、含有生僻字等。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需包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变更理由)。
辅助证明材料
若存在收养关系,需提供收养证;
若名字存在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由父母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
审核流程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性及变更理由合规性;
完成后上报地方分局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户口本“曾用名”栏将更新;
领取新证件
完成变更登记后,可领取新户口簿及身份证(原证件作废)。
四、注意事项
法律时效
未满18周岁的变更申请需在18周岁前完成,成年后需重新办理;
证件同步更新
建议同时办理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等关联证件的更名手续,部分机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同名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房产等不动产,需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五、办理时效参考
整个流程通常需 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若需进一步帮助,可提供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