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忘记名字的改名需求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
一、确认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18周岁以上的公民则由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二、准备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改名申请书(需本人签字)
补充材料
单位(如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无犯罪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其他特殊证明(如《外号证明》《心理抑郁症》等,按当地规定提供)
三、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等材料,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审批。
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费用。
审核与领证
完成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簿;
同时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车辆登记等信息的变更。
四、注意事项
次数限制
改名次数有限,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影响范围
改名后需重新办理银行账户、社保、驾驶证等关联证件;
办理时效
完成所有变更手续后,原证件失效,需及时申领新证件。
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姓名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了解具体材料清单和办理进度要求。若涉及特殊情况(如重名、多音字等),需提前准备额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