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后变更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未满18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 单位或学校需提供变更证明(如学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审核与审批
- 派出所户籍科审核材料,必要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充证明。
- 完成变更登记后,户籍部门会在户口本“曾用名”栏标注新名字。
领取新证件
- 改名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放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制作完成。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户口本、身份证、变更申请书。 补充材料
特殊情况: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三、办理时效
一般需3个月完成变更登记,具体时间因地区政策可能略有差异。
四、后续事项
证件更新 - 到银行、社保、驾驶证等机构办理证件变更手续,部分机构需重新办理。
- 更改银行账户、社保卡等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变更证明》。
信息同步
- 更名后需主动联系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确保户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
注意事项
法律限制: 改名次数有限制,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费用问题
建议通过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证窗口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错误导致延误。若需线上办理,可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官方渠道获取申请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