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名字被他人用于企业名称时,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一、确认侵权情况
核查注册状态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工商部门核实对方公司是否通过正规程序注册,保留相关登记材料作为证据。
收集侵权证据
保留原侵权文章或网页链接、屏幕截图(含标题、内容及发布平台)。
收集因侵权导致的流量减少、市场份额损失等间接证据。
二、行政维权途径
向工商部门投诉
向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交侵权证据,申请调查对方注册程序的合法性,要求撤销非法注册。
若对方已运营,可请求工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申请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
若对方注册的商标与你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请求宣告商标无效。
三、法律诉讼途径
民事诉讼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或消除影响。
需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混淆或不正当竞争,且已造成实际损失或潜在损失。
行政诉讼
若对方通过虚假注册获取利益,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其注册行为。
四、其他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商标异议需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提出,无效宣告需在注册后4年内提出。 损失赔偿
跨地区处理:若侵权方在其他地区注册,可依据《商标法》跨地区维权。
建议优先通过工商部门处理,若无法解决再考虑诉讼。维权过程中需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