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撤除房产证上的名字,需通过法律程序办理产权变更,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要办理方式
买卖过户 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产转让给新产权人,需缴纳契税(1%-3%)及过户手续费。此方式费用较高,但产权转移更直接。
赠与过户
需办理赠予公证,费用包括公证费及契税(20%)。赠与房产时,受赠人未来出售房屋需缴纳差额20%的个税。
二、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 所有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等;
- 协议书(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申请,完成预检并缴纳契税。
审核与过户
- 房产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
- 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注意事项
共有人同意
若房产证多人共有,需所有共有人共同办理,任何一方单独行动无效。
税费差异
买卖过户契税为1%-3%,赠与过户需额外缴纳20%个税,具体金额根据房屋价值计算。
特殊情况
- 继承过户: 通过继承获得房产时,需提供继承权证明文件; - 离婚析产
四、法律依据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产变更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同步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过户方式,并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