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护照姓名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新护照(推荐)
材料准备 新身份证、户口簿(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
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
1-2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通常需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完成缴费(护照工本费约20元)后,可选择自取或快递寄回新护照。
二、护照加注(适用于信息变更但护照未失效的情况)
适用场景
仅护照资料页姓名变更,但护照有效期和签注仍在有效期内。
所需材料
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
新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视变更类型);
1-2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加注新姓名,费用约20元。
三、注意事项
材料一致性:
护照姓名需与身份证、户口本完全一致,若不一致需先更正户籍信息;
曾用名处理:
若需保留旧护照信息,建议在申请新护照时添加“曾用名”备注;
办理时效:
加注办理时间较短(通常15个工作日),而换发新护照需更长时间。
建议优先选择办理新护照,若时间紧张可咨询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加注流程。办理前建议电话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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