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换证件名字需根据年龄、原因及当地政策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由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18周岁以上成年人
需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身份证及结婚证(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
补充材料
更名申请书(需说明变更原因及法律责任承诺)。
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婚姻证等)。
单位同意证明(在职人员需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学校同意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
无犯罪记录证明(14岁以上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初审材料,必要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充证明。
18岁以上申请人需通过公安机关审批,18岁以下由父母代办。
领取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领取新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同时办理身份证变更。
原证件作废,新证件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
四、特殊情况说明
父母离异: 需提供离婚证及双方协议。 重名问题
费用与时效:手续费用因地区而异,办理周期通常为3个月。
五、注意事项
更名前需确认是否满足当地政策要求,部分城市对更名次数、间隔时间等有限制。
若已办理社保、医保等,需同步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