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名字更正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单位代办办理
单位提交变更申请
单位需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网站提交《参保人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加盖经办人和负责人人名章。
准备材料
-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如户口本注明曾用名需提供)。
社保局办理
单位将材料提交至社保局,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更新系统信息。
二、个人办理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社保中心办理
携带材料至当地社保中心,填写《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办理身份证认证等手续。
社保卡换卡(可选)
更名后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 姓名变更证明需明确标注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的关系(如曾用名标注可省略)。
- 出生年月、社会保障号码等核心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需向市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时效
个人办理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位代办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
特殊情况
- 若涉及跨省变更,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建议优先联系单位人事部门发起变更申请,若单位未配合,可自行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办理前可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12333热线查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