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原始名字需要根据年龄和具体情况准备不同材料并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改名流程(18岁以上)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改名申请书(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原名及新名、改名原因等)
- 单位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 公证材料(16岁以上需办理,非必要可省略)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材料
-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批流程
- 派出所初步审核(20个工作日)
- 分局/县局最终审批(15个工作日)
- 完成变更登记后,领取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二、未成年人改名流程(18岁以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改名申请书(需包含父母签字)
- 学校证明(在校生需提交)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材料
-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批流程
- 派出所现场审核(一般3个月内完成)
- 完成变更登记后,领取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
三、特殊情况说明
重名或笔误: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重名证明或医学鉴定报告 跨省改名
改姓:未满18周岁者改姓需父母同意,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均需提供单位证明
四、注意事项
改名后需更新银行、社保、驾驶证等证件
计算机名称修改需在局域网内重新配置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