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和最新政策,发票上的信息具有法定性和不可篡改性,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发票上“单位名称”和“开票人姓名”的规定
单位名称 若发票抬头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填写完整的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若为自然人,可填写“个人”或真实姓名(如张三、李四),二者法律效力相同。
开票人姓名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人姓名 不可更改,必须与税务登记证件保持一致。
二、发票信息修改的合法途径
重新开具: 若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开具发票,并在误填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 特殊情况处理 纳税人识别号错误:需联系税务机关更正。 三、错误发票的处理方式 作废发票
废票认定:因购货方不索取而作废的发票,也按作废处理。
四、注意事项
税务风险:擅自涂改发票(如划掉单位名称)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发票无效或被查扣。
系统限制:税控机打发票时,单位名称等信息由系统强制填写,无法手动删除。
五、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明确要求发票项目需完整、准确,且专用章必须规范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货便函127号)进一步规范了自然人发票抬头的填写要求。
综上,发票上的关键信息(如单位名称、开票人姓名)不可随意更改,若需调整需通过正规渠道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