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招牌名称需要根据经营主体类型和当地工商登记规定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个体户更换招牌名称
名称变更登记 直接携带营业执照到原注册地工商所申请变更字号名称,需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身份证
公司股东会决议(企业类型需符合相关规定)。
查名与费用
工商所会进行名称查重,费用通常为20-30元。
重新办理证照
若原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招牌不一致,需办理新营业执照(个体户可自行办理,企业需注销原证并重新申请)。
二、企业更换招牌名称
名称变更流程
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变更申请表
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身份证
股东会决议(企业类型需符合相关规定)。
费用与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约200-500元,办理时间通常为10个工作日。
其他注意事项
原营业执照作废后,需在2年内重新办理;
若涉及食品经营,需先办理新的卫生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
名称规范
招牌名称可适当简化(如“市区路生意兴隆商店”可简化为“生意兴隆商店”),但需报工商部门备案;
不能完全改变原名称(如“宝宝超市”不能改为“财源广进商店”)。
法律风险
未办理变更手续前继续使用原名称可能被认定为无照经营,需承担罚款等法律责任。
其他证件同步更新
银行账户、印章、商标等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
四、特殊情况处理
加盟品牌使用: 若使用已授权品牌名称(如“麦当劳”“周鸭”),可直接在招牌上使用,但营业执照名称仍需保持一致; 跨区域经营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