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名字变更需根据年龄和具体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特殊情况
-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 父母一方亡故后,另一方再婚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法律文书。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未满18周岁需父母同意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或协议)。
-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自主变更需父母双方同意。
- 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需父母协商同意。
- 无犯罪记录证明(年龄≥14周岁)。
- 学生需学校开具在读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单位证明
-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审核与审批
- 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必要时向申请人索取补充证明(如无犯罪记录证明)。
- 完成审批流程,通常需7-14个工作日。
领取新证件
- 审批通过后,领取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制作下发。
四、办理时效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派出所一般当场办结。
正式身份证制作周期约为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跨省变更: 若需在非户籍地办理,需先在原户籍地办理迁出手续。 费用
特殊情况:若涉及房产、银行等信息的变更,需同步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规范制定,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