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附件名称的书写规范,综合国家标准及实际应用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格式要求
顶格编排 附件名称应顶格编排,与公文正文之间空一行,左空二字。
格式规范
使用 全角冒号分隔“附件”与名称;
附件名称后 不加标点符号(如逗号、句号等);
若名称较长需换行, 应与上一行首字对齐。
序号标注
多个附件需使用 阿拉伯数字标注顺序号(如“附件:1.”),且顺序号与附件名称需保持一致。
二、示例
若附件为2025年财务报告,规范写法为:
```
附件:2025年财务报告(PDF)
```
若存在多个附件,可依次标注:
```
附件:1. 2025年财务报告(PDF)
附件:2. 预算执行情况表(Excel)
附件:3. 经费报销凭证汇总表(Word)
```
三、注意事项
避免使用简称或缩写: 应使用附件的 全称
特殊场景处理:
若附件与正文无法一起装订,需在附件左上角顶格标注公文的 发文字号,再标注附件名称及序号;
格式优先级:
当附件名称中已包含文件扩展名(如.docx、.xlsx)时, 无需重复标注类型信息。
通过规范书写附件名称,可确保公文格式的严谨性,避免因格式问题影响文件传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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