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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名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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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例名字的书写规范,需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病历中的病例名称

基本格式

应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础信息,年龄需使用具体数字(如25岁)而非模糊表述。

若为复诊病历,需在初诊病历基础上增加复诊相关内容。

书写规范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描述疾病状态,例如“高血压性心脏病”而非“高血压病”。

病史记录需由接诊医师在就诊时完成,确保内容全面且客观。

二、住院病历中的病例名称

结构要求

除基础信息外,需增加入院时间、科室、主治医师签名等。

需明确标注“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等字样。

内容要点

入院病史:

详细记录发病时间、症状演变、诱发因素等,避免主观臆断。

辅助检查:需包含实验室、影像学等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应与门诊病历保持一致,作为后续治疗依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术语规范:优先使用《中国疾病分类》等国家标准术语,确保全国医疗机构信息共享。

隐私保护:病例涉及患者隐私,需严格保密,仅限授权人员查阅。

格式模板:建议使用医院提供的病历模板,确保结构完整。

若需进一步明确具体书写规范,可参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办发〔2003〕307号)等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