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身份证号码和名字需通过以下法律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 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由本人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
- 因户口登记错误(如姓名、出生日期等)需更正的,由户籍派出所出具证明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 改姓(如去掉夫姓)需经派出所所长批准。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学籍证明;
- 18周岁以上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
-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审核材料
- 派出所核实材料真实性,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索取补充证明。
审批流程
- 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提交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一般需3人以上签署同意意见。
重制证件
- 完成审批后,到户籍部门领取新户口簿,申请新身份证。旧证件作废,新证件上会标注“曾用名”。
四、办理时限
整个流程通常需 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五、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新身份证工本费约 40元费用:
变更效力:
新身份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旧证件失效;
档案更新:
需及时到学校、单位等机构更新姓名信息。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
建议办理前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材料要求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