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成人改名需要通过以下步骤办理:
一、材料准备
核心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需现场填写)
辅助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派出所开具)
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如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
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
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
单位/社区审核
若为单位职工,需单位出具同意变更证明
居民需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同意证明
公安机关审批
派出所将材料提交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通常需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会核发新户口簿及临时身份证
更换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需携带新户口簿到公安机关办理正式身份证
原身份证作废,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 15-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四、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需符合《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如无犯罪记录、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监护人共同申请等
改名后,所有法律文书需重新办理公证、银行账户、社保等关联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若材料不全或审核不通过,需根据反馈补充材料或重新申请
新名字生效后,原名字将停止使用,但户籍档案会保留改名前信息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若需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