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13岁孩子改名需由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以下是具体手续和注意事项:
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变更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改名申请书(需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原名字、新名字及改名理由)
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非在读学生可省略)
养养关系证明(若涉及收养)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
审核流程
户政部门将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变更理由的合理性,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审批通过后,户籍档案会新增“曾用名”栏记录原姓名。
新证件办理
完成变更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原身份证作废。
学校需在7-14个工作日内更新学籍信息。
三、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姓氏修改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通常只能从母姓改为父姓或反之,但部分特殊情况经批准可调整。
改名后若需变更户口本、驾驶证等证件,需一并办理。
时间安排
整个流程通常需7-14个工作日,具体以户籍部门审核为准。
法律风险
改名前需确保新名字符合公序良俗,避免因重名引发纠纷。
建议办理前与户籍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或流程有细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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