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结婚证上夫妻双方名字的书写方式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规则
并列书写
结婚证上夫妻双方需 并列书写全名,姓名之间用 逗号分隔。
字体与格式
姓名应与身份证保持 字体、字号一致
全名需完整书写,包括 姓和 名,不得省略
二、特殊说明
重名情况:
若夫妻双方存在重名现象(如两人均名为“张萌”),法律上仍可登记结婚,但需注意日常交往中的区分。
称呼习惯:部分公众场合可能因重名产生误解,建议通过 加括号或 姓氏+名字等方式明确身份
三、示例
若夫妻双方姓名为“张萌”和“张萌”,结婚证上应写作:
```
张萌, 张萌
```
或采用括号区分:
```
(张萌)与(张萌)
```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户籍一致:建议结婚登记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重名登记的具体流程
法律保障:重名并不影响婚姻效力,但需注意社交中的姓名区分
综上,结婚证上夫妻名字的书写以 并列、格式规范为原则,重名情况可通过额外说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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