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房产改名需根据房产性质和产权人是否在世分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产权人在世时更名
准备材料 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
办理流程
到当地房管局产权处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完成房屋测绘、面积核验等程序,最终领取新房产证。
二、产权人去世后更名
(一)遗嘱继承
办理死亡证明
在被继承人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继承公证
提交死亡证明、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及遗嘱(如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过户登记
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缴纳契税等税费,领取新房产证。
(二)法定继承
确定继承人
按《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继承公证
提交死亡证明、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无遗嘱则通过公证处办理转名手续。
办理过户登记
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缴纳契税等税费。
三、注意事项
税费问题: 继承房产需缴纳契税(一般为房产价值的1%-4%)、继承权公证费(200-400元)等; 小产权房更名
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建议根据房产性质和家庭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