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上71万元金额写错名字的修改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具体如下:
一、双方协商一致修改
重新签订
债权人与债务人可协商签订一份新的欠条,确保包含双方法定全名、借款金额(71万元)、还款日期、利息等必要条款。
补充协议
若原欠条仍在使用,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修改内容。补充协议需与原欠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法律途径解决
若协商失败,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提供身份证明
若写错的姓名为债务人的曾用名或小名,可向派出所、居委会等机构申请出具身份证明文件。
诉讼维权
债权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写错名字与实际为同一人(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变更。
三、注意事项
原合同效力
单纯修改名字(如添加“补充条款”)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需重新签订或通过法律程序变更。
保证人责任
若原合同有保证人,名字变更需通知保证人并重新签字,否则保证人可能不承担保证责任。
形式要求
重新签订的欠条应采用书面形式,包含《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必备条款。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涉及大额金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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