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给娃儿改名字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孩子户口簿(若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
孩子出生证明。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离婚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单位职工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证明。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父母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中心);
填写《变更姓名申请表》,部分地区需现场拍照。
审核批准
户籍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可能通过电话调查、家访或与社区/学校沟通核实;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办理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更名手续。
三、办理时效
一般需 7-14个工作日完成变更;
若材料齐全且审核通过,新证件将重新发放。
四、注意事项
年龄差异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10周岁以上需额外提交书面同意意见;
18周岁以上成年人可自主申请,仅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特殊情况处理
父母离异且子女未成年时,需提供离婚证及双方协议;
因户口登记错误需更正时,由原派出所出具证明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后续事项
改名后需及时更换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件;
学校需更新学籍信息。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